凉意从根部窜上绒毛。
云絮感觉有无数灼热的铁砂正顺著毛孔往身体里钻,根系表皮传来细密的刺痛。
云絮眼睁睁看著自己的生命力数值,从1。2缓缓降到1。1。
血鬃突然停下。
它的鼻尖动了动,转向云絮的方向。
琥珀色的眼睛眯起,像发现了什么有趣的猎物。
它在距离云絮十米处停下,抬起后腿,对著一块巨石撒了泡尿。
那动作充满挑衅,仿佛在宣告这片领地的归属。
“標记领地就算了,能不能別用这种眼神看我?”
云絮被狼王琥珀色的眼睛扫过。
那眼神里没有情绪,只有纯粹的威慑,那是顶级掠食者对螻蚁的不屑。
好在狼王很快转身,消失在松林里,只留下一串深浅不一的脚印,和空气中经久不散的腥气。
兽类都会用自己的气味標记领地,血鬃发现云絮是开了智的蒲公英,却没有拔除他,只是宣明自己的领地。
说明它对一株植物还不是十分感兴趣,也说明云絮暂时安全。
云絮鬆一口气的同时,也感到无比愤懣。
“可恶!被小看了!”
“神气什么,真打起来,还不知道谁输谁贏呢。”
——
清早。
晨雾尚未褪尽时。
云絮的绒毛开始不受控地颤抖。
那震颤从绒毛传导至茎秆,像有人在远处弹拨他的神经。
基础感知里,二十米外的草叶正成片伏地,如被无形的手按过的麦田。
“又来了。”
云絮在心里低语,声音发颤。
昨夜修復根系时渗入的腐叶灵气还未完全消化,光点池里的数值刚跳到1。910。
这么点生命力,实在是有点少,让他很没安全感。
他举目望向正北方向。
最先闯入视野的是爪子。
血鬃的前爪踩断一根枯枝,脆响在寂静中格外刺耳。
那爪子比影爪的大了三倍有余,肉垫上的老茧呈暗褐色,沾著半片乾枯的枫叶,叶脉间还凝著未乾的血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