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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(第1页)

晨光透过窗纸,斑驳地落在榻边。慕凝睁眼的第一件事,不是伸懒腰,而是猛地起身,耳朵支棱着听楼下的动静。

安静得过分。

她翻身下床,蹑手蹑脚地往楼下探了探头:“玄冥大人?”“裴玖歌?”

无人应答。

慕凝旋即下楼,从前院跑到后院,却没有发现这两人的踪影,她的脑海中忽地跳出一个不太妙的想法,表情顿时扭曲起来。

“不至于吧?”

话是这么说,但是慕凝的脑海中却还是脑补了一幕打戏:玄冥单手挥着绣花针当做暗器,冷道:“混吃混喝,脸皮比墙还厚。”裴玖歌使出绣春刀回怼道:“你连人都不是……”

她下意识地拍了拍自己的脸,道:“沈慕凝,你可真是中邪了,玄冥就算再看裴玖歌不顺眼,顶多是揍他一顿,断不会干涉人间因果,再说那裴玖歌,就算他怀疑玄冥的身份,他能打得吗?他连我都打不过。”

“与其担心那两个人,不如先考虑自己。”

想到这里,她旋即跑上楼,换上昨日从云锦斋买来的新衣裳,对镜梳妆打扮了一番,将昨日玄冥所绣的荷包,与他代笔写成的情笺放入袖中。

“若我命数果真只剩一年不到,至少也要让他知道我的心意。”慕凝喃喃道。

她走出棺材铺,才发现今日天光格外亮,明日便是桃灯节,再加上恰逢官员休沐,是京中少有的闲日,街头巷尾铺子早早便开了门。

巷口的卖花郎挑着担子叫卖,竹篮里一层桃花一层红纸,惹得小姑娘们忍不住探头去看;更远些的青石巷拐角,酒楼挂起了红灯笼,灯下吊着枚小小的纸牌,上头还写着“佳人心字,待君来解”。

慕凝揣着袖中那只荷包与诗笺,顺着人流走了一段,忽见前方蓬莱茶馆门前围了不少人,不似往常那般闲坐饮茶,竟是热闹得连台阶都快站满了。

“今日怎的这般多人?”她随口问旁人。

一名路人答得兴致勃勃:“你不知?今儿蓬莱茶馆设了诗词大会,谁家才子敢上台作赋,若能夺魁,便可将手中桃枝赠与心悦之人,实在风雅之举。”

慕凝一愣,随即一笑,心道:什么风雅之举,不过是换种花样的互相挑人。她素来不擅作诗填词,小时候她担心陆礼安被欺负,还曾扮作男学子混入过私塾,结果夫子摇头晃脑的念诗,她也学着摇头晃脑,只不过脑袋一歪,整个人都磕在了书案上,鼾声大作。

至今,她看到与诗词歌赋有关的就想打哈欠,她本打算静静地绕道离开,却听见人群中传来一声兴奋的呼喊声。

“轮到探花郎了了!”

“陆礼安要准备作诗了!”

陆礼安?他在这里?慕凝脚下的动作一滞,硬生生地转过身去,下意识踮起脚往二楼望去。

只见微风乍起间,那白衣男子正立于雕花栏杆之后,腰背挺拔,手执狼毫,一笔一划落下诗句。玉树临风、翩翩君子,书中的文字用在他的身上活了起来。

人群安静片刻,楼上书童已高声念诵:“桃花未及心头好,且借东风一纸香。”

一句甫出,楼下爆发一阵掌声与叫好。

“好句!好句!”

“探花郎果真不凡!”

更有姑娘趁热打铁,挤到茶馆门口,递上手绣的帕子、香囊、送上簪子的,娇声细语道:“探花郎若不弃,便收下吧。”

慕凝在旁看着,从袖中取出那封信笺和荷包,到底要不要送出去?她在此时犹豫了。

“就这?就这种无病呻吟的烂诗不知怎么混成个探花郎的。”

慕凝身后忽地传来熟悉的声音,在她听来一如既往地欠揍,她转头一看,果不其然是裴玖歌,只是她没料到玄冥居然站在他的身侧。

这画面实在违和,活像只热闹的鹦鹉和一只冷面的黑猫并排站着。

慕凝快步走过去,眼神在两人之间来回扫了两遍,终于忍不住拽了下玄冥,小声问道:“玄冥大人,今早你们去哪了?你们有没有打起来?”

玄冥看她一眼,淡淡道:“他若是敢动手,我早送他去投胎了。”

裴玖歌却像是没有听到玄冥的话,眼尖地看到了她手里拿着的荷包和情笺,道:“啧,沈姑娘,你莫不是还未送出去罢?”

慕凝面色一僵,正要将东西藏回袖中,却不料裴玖歌那厮眼疾手快,一把将荷包与信笺抢了去,一脸奸计得逞的笑道:“你再不送,可就没有机会了。”

慕凝张口便要斥,怎料他已将东西塞入自己袖中,眉眼飞扬道:“既你不敢送,那便由我代劳,只要沈姑娘再收留我几日,如何?”

慕凝还未来得及去想为何他说现在不送,就没有机会了,就见他已朝茶馆二楼的方向走去,“都给我让开!”

楼下人群霎时轰然,只见那英俊的大理寺卿步上二楼,气场张扬,行止潇洒,将信笺与荷包递给陆礼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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