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信如晤。
你的信我收到了,照片也看了。安安康康长得真好,康康那个傻样,一看就隨他爹。安安乖得很,像你。
你说李云霄的事,我正好跟你说道说道。
我没看上他。
真的,一点都没看上。
不是因为他人不好,也不是因为他条件不行。是我现在不想结婚。
我现在过得特別好。有工作,虽然工资不高,但是够我花的。每个月给我嫂子5块伙食费,再减掉上班的车费,我每月到手13块钱。
13块钱你知道能干什么吗?
能买新衣服,能买新鞋子,还能买点零嘴吃。上个月我买了一件碎花裙子,花了8块钱,穿上特別好看。前两天又买了一双皮鞋,3块5,走起路来嘎嘎响,可神气了。
我现在想买什么买什么,想吃什么都行,不用跟谁商量,也不用看谁脸色。
我才20岁,我才不要结婚呢。
更不要跟李云霄那个老光棍结婚。
他都27了,比我大7岁。7岁啊夏夏,他上学的时候我还还不会走路呢。
再说了,他现在就天天往我这儿跑,要是真结了婚,还不得天天黏著我?
我才不要他呢。
夏夏,你说得对,我值得更好的。
但更好的我现在也不要,我就想自己过。
等以后攒够了钱,我去京都找你。咱们一起逛街,一起聊天,一起带孩子。
至於方初和李云霄——让他们那凉快那呆著吧。
等我。
小春”
王春写完,把信折好,放进信封里。
她靠在椅子上,看著窗外的月亮。
20岁,多好的年纪。
她才不要被婚姻绑住呢。
知夏收到王春回信的时候,已经过了国庆。
北京的秋天来得早,院子里的树叶开始泛黄,风里带著丝丝凉意。知夏坐在客厅的沙发上,拆开信封,一个字一个字地看下去。
看到“我才20岁,我才不要结婚呢”那句,她忍不住笑了。
这丫头,还是那个脾气。
看到“更不要跟李云霄那个老光棍结婚”那句,她笑出了声。
27岁就成老光棍了?
知夏摇摇头,把信折好,收进口袋里。
小春没看上李云霄,她放心了。
不是李云霄不好,是小春值得更好的。而且小春说得对——她才20岁,著什么急?
晚上,客厅里热闹的不行。
方屿釗正和知夏在沙发上逗两个孩子玩。康康被太爷爷逗得哈哈大笑,笑得口水都流出来了,还一个劲儿地往老爷子怀里扑。安安也难得开心,靠在知夏身边,咧著小嘴笑,露出两颗小白牙。
知夏看著两个孩子,心里暖洋洋的。
门被推开了。
方向走了进来,脸上带著一点疲惫,但眼睛很亮。
“大伯。”知夏站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