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飞似乎有一点恍惚。
好像是屋内太暖,令他的心中泛起了一种极为陌生的、软绒绒的情感;好像是窗外太冷,令他的身体也想要蜷缩起来,永永远远地置身于在这柔软、干燥的被子里。
由于病得不轻,他的声音显得有点哑哑的。
阿飞说:“像人的脚。”
乔茜笑道:“哦哟!你还很严谨嘛,你是不是很会认脚印?”
阿飞缓缓地点了点头,道:“我在山上长大,会捕猎。”
会捕猎的人怎么会不认得脚印呢?
乔茜便发挥了自己的高情商,顺着他的话道:“那你会画熊的脚印么?”
阿飞想了想,点了点头,伸出手指,在玻璃上慢慢画出一个形状来。
他的手指修长,指甲打磨的很圆滑,干干净净。
这少年人生得瘦削有力,手指处的指骨凸出,这是常年握剑所致——毫无疑问,这又是一双标准的、属于剑客的手。
一点红的手也是这样的,手指甲修剪的干净圆润,手掌心也是干燥的,手指用力时,会看到青色的经络自苍白皮肉下凸出来、重重地跳动一下。
记得她看书的时候,书里还说过,西门吹雪也非常注意自己的手指甲。
这是剑客的通病么?
乔茜不免有些好奇,便问:“你住在山上,指甲还能修剪的这么整洁干净?”
阿飞没什么情绪地道:“可以用石头磨。”
乔茜:“石头?”
阿飞补充道:“有一些石头很软,泛红的石头都会软一点。”
原来如此。
乔茜瞧一眼阿飞,他又恢复了那种冷漠坚硬的神色,眼睛黑漆漆的,好像两颗石头眼珠,一副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模样。
于是,她又问:“那你知道狼的脚印是什么样么?”
阿飞道:“嗯。”
或许是因为打心底里觉得对不住乔茜,他颇有点有问必答的意思,又伸出了手指,在窗户上画起画来,不得不说,这少年的观察力真的蛮不错的,手上也很稳,想什么就能画什么。
乔茜瞧了瞧窗户上那个狗爪子,却忍笑道:“你把你自己的手贴上去看看。”
阿飞:“?”
阿飞皱眉:“为什么?”
乔茜道:“试试嘛试试嘛试试嘛试试嘛。”
阿飞:“…………”
阿飞把自己的手掌贴了上去。
凝结的水雾打湿了他的手心,他的手掌本来是滚烫的,与冰冷的玻璃接触之后,恍惚好像发出了“滋啦”一声。
他把被弄湿的手掌退回来,抬眸看了一眼乔茜。
乔茜没头没尾地说:“这才是狼的手掌印。”
说完,她就摇头晃脑地走了,徒留阿飞一个人。
阿飞皱了一下眉,似乎没理解她的意思——也是,多大点年纪啊,哪里能理解动物塑这么高深微妙的知识。
由于阿飞过于无知,他成了酒馆住客里最淡定的一个,既没有对着什么都喊“啧啧”,也没有因为粉刷的白墙就擅自猜测什么“此间主人心性高洁”。
他的恢复速度也很快。
虽然中了迷香、发了高烧,但三天就能活蹦乱跳地光赤着上身在外头干活儿了。
——乔茜之所以能描述地这么清楚,是因为她看见阿飞赤着上身蹲在廊下洗衣服,吭哧吭哧、吭哧吭哧。
乔茜:“…………”
乔茜冲过来,就要拎起阿飞把他扔回去。